改变基金

没有。5-11a 启10-02-12 日期3-14-85



我。 定义:变更资金

指定金额的资金,经控制人授权用于收款和变更。

2。 策略

A.每项变更基金在设立之前都必须得到大学财务主管的授权。 当不再需要时,应及时重新存入大学出纳处。

B.每笔变动基金应根据采购申请单设立,并记录在财务主任办公室的会计记录上。

C.临时变动基金或现有基金的增加也必须通过申请设立。 临时资金和增加的现有资金必须在提取的情况得到满足后立即重新存入。

D.如果一个部门授权了变更基金,则部门主席是变更基金的保管人,并负责其正确使用和问责。

E.找零资金不得用于现金购买或任何其他支出。

F.每笔变动基金应按日结算,并保持在主管记录的授权金额。 所有的超支和短缺都应从每天的找零基金中清除,并记录在每日现金报告上,并送交出纳办公室。

大学院系必须每天将收到的所有款项结余并完整地存入。 不得扣留现金收入以建立或增加找零基金。

H.严禁在零钱基金内兑现支票,严禁持有员工个人支票、借条等。

1 .零钱保管人有责任确保在任何时候都有充分的安全措施。

J.大学院系无权向其他院系、团体或个人支付或分配其授权变更基金的任何部分。

K.违反此政策可能导致已建立的变更基金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