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和动物课题研究
| No. 4-34 | 牧师。 | 日期11-08-05 |
I. PURPOSE
To state the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 use of human 和 animal research subjects. 本政策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IRB指南一致; 美国农业部,动物使用和护理委员会,特别参考简报,92-16,更新SRB 90-06。
韦伯州立大学致力于正确对待人类和动物的研究对象。 人类主体的尊严和隐私应当受到尊重。 应该避免给任何生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讨论是教师和学生教育的专业发展和责任的一部分。
所有涉及人类或动物受试者的实证调查必须符合联邦和相关专业标准,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无论由教师还是学生进行。
确定实证调查是否属于政府或专业指导方针范围的主要责任在于首席研究员。
使用人类或动物进行调查的部门人员应熟悉有关标准。 他们还负责让他们负责的学生调查员了解伦理研究的相关原则和指导方针,并监督遵守情况。
二世。 引用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IRB指南。
美国农业部,动物使用和护理委员会,特别参考简报,92-16,更新SRB 90-06。
III DEFINITIONS
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是一个多元化的委员会,由至少五名成员组成,他们具有不同的背景、经验和专业知识,对要审查的主题有了解。
知情同意是指当事人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取得的同意。
IV. POLICY
A.检讨的程度
不同类别的调查需要不同程度的审查。 任何调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应首先咨询系主任。 从事独立研究或资助研究的教师和/或学生的研究调查必须通过IRB审查程序进行审查。
B. Requirement for Review
所有隶属于华盛顿州立大学的研究,使用华盛顿州立大学的设施和/或人员,并使用人类受试者,必须完成机构研究委员会(IRB)的协议审查,由OSP协调。
所有隶属于WSU的研究,使用WSU的设施和/或人员,并使用动物受试者,必须完成动物护理和使用委员会(ACUC)的协议审查,由OSP协调。
C.人类研究的监督
1. 三个伦理原则和六个程序要点(贝尔蒙特报告,1978年)定义了人类受试者研究的哲学和实践。 三项道德原则是:
a) Respect for persons 和 their capabilities, including the idea that those with diminished autonomy, such as minors, are entitled to protection;
b) Beneficence, or the dedication to the fact that the investigator will not harm the research participant physically or psychologically, will minimize risk of harm, 和 maximize possible benefits; 和
c) Justice, or the idea that all individuals should be treated equally 和 fairly in research investigations.
2. 程序的六个要点是:
a) Risks to subjects are minimized;
b) Risks to subjects are reasonable in relation to anticipated benefits (if any) to subjects, 和 the importance of knowledge that may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result;
c) Selection of subjects is equitable;
d) Informed consent will be sought from each prospective subject or the subject's legal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和 be appropriately documented;
e) When appropriate, the research plan makes adequate provision for monitoring the data collected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subjects; 和
f) When appropriate, there are adequate provisions to protect the privacy of subjects 和 to maintain the confidentiality of data.
D. Oversight for Animal Research
1. 研究应具有明确的科学目的,并遵守适用的美国农业部法规和《动物福利法》。 应该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即研究将(a)增加对行为的进化、发展、维持、改变、控制或生物学意义背后的过程的认识; (b) determine the replicability 和 generality of prior research; (c)增进对所研究物种的了解; 或(d)提供有益于人类或其他动物的健康或福利的结果。
2. 研究的科学目的应该具有足够的潜在意义,以证明使用动物是合理的。 研究人员应该假设在人类身上产生疼痛的程序也会在其他动物身上产生疼痛。
3. 选择用于研究的物种应该最适合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首席研究者应始终考虑使用其他物种、非动物替代品或最小化研究中动物数量的方法的可能性,并应熟悉相应的文献。
4. 在动物保护和使用委员会(ACUC)审查协议以确保程序适当和人道之前,不得进行动物研究。
5. 研究者应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监测研究和动物的福利,以确保研究的持续合理性。
E. Student proposals for course-required research projects:
当一门课程要求学生对人类和/或动物进行研究时,研究计划必须在提交给IRB或ACUC之前由课程导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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