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3 - 8号 启12-08-2009 日期8-17-77



我。 策略

a .所有获得豁免和非豁免的员工都将有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他们的工作表现和对大学就业的总体适用性将被仔细评估。

B.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a satisfactory probationary period an employee shall gain non-probationary status 并有资格申请内部职位空缺。 直接主管可以允许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申请内部职位空缺。

C. Employees who are rehired following a break in service shall serve a new probationary period, whether or not they had attained non-probationary status previously.

D.校园内从一个部门转到另一个部门或从一份工作转到另一份工作的员工,如果新主管认为合适,并经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与相关员工协商后批准,可能需要再进行一段试用期。

2。 过程

A.延长试用期

1. 如果最近的进展表明,通过额外的培训和经验,该员工将获得成功,则试用期可延长60个日历日。

2. 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主管应将这种行动通知人力资源办公室。

B.试用期释放

如果在试用期的任何时候,员工的表现或总体适合大学的工作被发现不令人满意,员工可能会被解雇如下:

1. 在试用期内,部门主管在与人力资源办公室协商后,可以批准释放员工。 释放应当附准予释放表。

2.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聘的,应提前两周通知或发给代通知金。

C.试用期辞职

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在没有“不利就业证明”的情况下,通过提交书面辞职信终止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