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M 3-10,员工离职
1.0 目的及范围
这项政策描述了受薪员工(非教师)与大学就业的分离。 大学努力通过有效的计划和选择员工提供持续的就业机会。 大学寻求以对员工和大学造成最小不利影响的方式处理自愿或非自愿离职。
2.0 引用
2.1 PPM 3-8,试用期
2.2 PPM 3-20,假期(非教学人员)
2.3 PPM 3-29,无薪休假
2.4 PPM 3-33,纪律(职员及雇员)
2.5 PPM 3-40,退休计划
2.5 提前退休计划
2.6 PPM 3-45,附加福利
2.7 犹他州高等教育政策委员会R843,减少武力政策的指导方针
2.8 酒吧。 不。 L. 99-272, 100 Stat. 82 (1985), Consolidated Omnibus Budget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85 ("COBRA")
3.0 定义
3.1 Discharge -这种形式的分离是由PPM 3-33中所述的纪律处分引起的。
3.2 Layoff -这种形式的离职是由于资金不足、预算限制、补助金到期、工作量变化、缺乏工作、部门重组或其他业务原因而导致的裁员。
3.3 Release -临时释放是由于完成临时工作分配而导致的离职。 试用期释放是试用期期间的分离(见PPM 3-8)。
3.4 Resignation -这种形式的离职包括正式通知终止服务,未经适当批准擅自离开工作,连续两(2)个工作日未报到工作,或连续两(2)个工作日批准休假(假期,病假,无薪休假(PPM 3-29)或其他批准休假)后未返回工作岗位。
3.5 Retirement -当个人符合条件并在PPM 3-40或PPM 3-41下被批准退休时,他们可以退休。 (关于是否有资格领取退休福利,见PPM 3-45。)
4.0 政策
4.1 Notice of Separation
以下4.4.1 员工应在离职前至少两周,即可行的最早日期发出辞职通知,除非有特殊情况,大学同意提前通知。
4.1.2 Resignations shall be submitted in writing to the department head or supervisor and forwarded to the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HR").
4.1.3 The University shall give salaried employees who have completed their probationary period two weeks' notice of separation, or two weeks' pay instead of notice, at the University's discretion, unless separation is due to discharge.
4.1.4 临时人员应在合理的情况下,根据大学的判断给予尽可能多的通知。
4.2 Separation Benefits
4.2.1 离校的员工应按照PPM 3-20的规定支付已获得但未使用的假期。
4.2.2 医疗、人寿、牙科和伤残保险在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时终止。 根据COBRA,雇员可能有资格在雇佣结束后暂时继续享受健康保险福利。
4.2.3 未休病假不予补偿。
4.2.4 退休计划的缴款将在非自愿和自愿离职的最后一天结束。 由于缓期释放而离职的缴款将以最后支付的日期为准。
4.2.5 当个人与大学分离时,即构成中断连续服务。 如果个人在未来再次被雇用,他们的多个服务期限将不被视为连续的(例如,出于退休福利,假期累积,服务奖励年等目的),除非获得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的特别批准,恢复以前的服务时间。
4.3 Separation Processes
4.3.1 每位离职员工应在离职最后一天或之前与人力资源代表会面,以完成离职流程。
4.3.2 主管(或指定人员)应为每一位离职员工填写离职工资行动申请。 一旦得知分居,应立即采取这一行动。 尽快通知人力资源部将加快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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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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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日期:8-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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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6-27-07; 4-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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